公司概况/ 通知公告/ 服务指南/ 网上营业厅/ 信息公开/ 联系我们/
- ------ 友情链接 ------
2026-02-12来源:
我公司现将自有的大利商铺一、二层物业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物业概况
1.本次招租的物业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鹿湖东路的3间商铺(219号、221号和223号)及二楼,其中一楼三间商铺室内墙面刷白、地板贴瓷砖(建筑面积分别为51平方米、51平方米、102平方米),物业二楼处于毛坯状态(建筑面积为211.2平方米),面积合计415.2平方米。
二、招租方式
上述物业按现状打包公开招租,优先由单一承租人进行承租,若公开整合招租未能成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可按照实际报价情况分层出租。同时我公司不做任何投资,任何涉及该物业正常使用所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消防证、装修、其他配套设施、投入运营后的水、电等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处理,自行负责采购、安装、验收、保养和维修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要求符合安全、简洁美观、不影响建筑整体外观。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无偿归我公司所有。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双方确认的实际交付之日起4年,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我公司若继续将该物业对外出租而中选承租人有意续租的,中选承租人同意按我公司要求的租赁程序参与应租,在同等条件下,中选承租人可以优先继续承租该物业。
四、出租用途
鉴于该物业三楼及以上为公司员工宿舍,为保障员工居住环境安全、安静,同时降低物业管理风险,优先引入药店、办公、零售(轻餐饮除外)、美容美发等低噪音、低污染、安全管理难度较低的行业。同时不得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产品或五金塑料模具加工,不得用于应经相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其他违法违规经营,且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应防止污染环境。
五、承租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的身份证或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六、领取报价单时间
1.2026年2月13日9:00至2026年3月10日17:30。
2.请有意承租的单位或个人于上述期限内到我公司领取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七、领取报价单所需资料
1.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领取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58号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党群纪检综合部。
九、招租保证金缴纳
本次报名需缴纳人民币35000元的招租保证金。若中选,中选承租人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中选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若中选但中选承租人放弃中选的,招租保证金不作退还;若不中选,在我公司向中选承租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招租保证金退还给报价人。报价人须指定招租保证金的退回账户,以便在报价人未中选时无息退还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的形式(不接受支票和汇票)提交。
请有意承租的单位或个人在向我公司递交报价单前,以本单位或本人名义将足额招租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存入指定账户(公司收款账户: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账号:2010 0289 1920 0537 950)。
十、报价单递交时间
请于2026年3月17日17:30前将报价单(要求密封)和招租保证金银行转账有关凭证,递交至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58号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党群纪检综合部。提交报价单的同时必须另外提供招租保证金银行转账有关凭证,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单恕不接受。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的详细要求、评审办法均在附件文件《承租报价单》《物业租赁合同(草案)》中列明。领取文件即视为知晓全部内容。
2.凡提交报价单者,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附件文件的所有条款与要求。
3.我公司对本次招租公告及相关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方式:13686673056。
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